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责任编辑:陈勇 作者: 时间:2020-06-03 点击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教职工在教学、管理、服务等不同岗位上积极践行立德树人使命,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能力,现就开展2019年度校“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评选范围与条件按照《苏州科技大学“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苏科委〔2020〕12号)执行。
二、推荐与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各二级党组织可推荐候选单位1个,全校将评选出1-2个。
2.先进个人。各二级党组织可推荐候选人员1-2名,全校将评选出10名左右。
三、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民主推荐。6月12日前,各二级党组织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审批表交至党委宣传部,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dwxcb@mail.usts.edu.cn。咨询电话:69379052,联系人:陈勇。
2.职能部门资格审核。
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人选并公示。
4.学校表彰。
四、其他事宜
1.认真组织评选。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在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规程组织评选和推荐,确保推荐名单具备先进性、示范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其中,“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时,应向一线教职工倾斜。
2.发挥示范引领。各二级党组织要将此次评选表彰作为推进“三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适时组织专题研讨、事迹报告或经验交流,着力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育人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对教育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不断提升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人才培养能力。
附件:
1.关于印发《苏州科技大学“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2.苏州科技大学“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苏州科技大学“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中共苏州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