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实施教师党员先锋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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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实施教师党员先锋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6年09月13日 访问:[]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实施教师党员先锋工程的意见>的通知》(苏委教组〔2016〕29号)精神,现将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实施教师党员先锋工程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苏州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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