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的通知

责任编辑:陈勇  作者:    时间:2021-12-21 点击数:

苏教办社政函〔2021〕51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宏观指导,规范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教育部近期印发了《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按照《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中提出的9项核心指标、14项重点指标、18项基本指标,对标找差距,对表抓落实,切实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立德树人关键课程作用。要统筹协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在机构建设、专项经费、课程设置、教材使用、教师选配、职务评聘、经济待遇、表彰评优、学科点建设等方面落实标准要求,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落到实处。省教育厅将把思政课建设达标情况纳入省示范马院等项目的遴选评比工作中,并适时组织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检查。

 

附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本)》的通知)》.pdf

 

省教育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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