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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徐燕华  图片作者:杨向新  发表时间:2020/09/24 10:15:40  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徐燕华

9月22日上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议在行政楼一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重点围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开展学习研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张庆奎主持。

会上,校党委副书记王荣庆领学了《实施办法》。纪委书记施亚东交流了做好新时代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四点思考,表示要学好新思想、坚持时代性,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指导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把握新理论、坚持科学性,全面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全员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师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教书育人”作用;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全面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党委宣传部部长李萍、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何湘江、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董巍峰、机关党工委书记任晓明、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主任芮忠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实施办法》的心得体会。

张庆奎就学习贯彻《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增强政治定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二是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职责。全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严格对标找差,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责任。自觉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效性。要发挥制度功效,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强化结果应用,树立有责必履、失责必问的鲜明导向,完善“明责、履责、考责、问责”的全闭环工作体系,强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良性运行,确保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