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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和苏州市人民政府联合成立“长三角人居环境碳中和发展研究院”

【信息来源】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作者:刘科  图片作者:杨向新 张景文 孙嘉麟  发表时间:2021/07/08 10:29:43  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徐燕华

7月6日,由我校和苏州市人民政府联合成立的“长三角人居环境碳中和发展研究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及揭牌仪式在苏州市高新区开幕。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副市长吴晓东,副秘书长张焱,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生态和规划建设组组长刘锋,我校党委书记张庆奎、校长姜朋明、副校长施琴芬出席了签约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晓东主持。

张庆奎表示,我校与苏州市政府联合成立“长三角人居环境碳中和发展研究院”,是新形势下学校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将把研究院的发展纳入学校发展整体布局,以研究院为平台,广泛开展与政府、企业和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协同合作,推动低碳科技创新、推广低碳技术应用,探索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为苏州市乃至长三角地区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希望双方努力把长三角碳中和发展研究院发展成为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人居环境“双碳”问题研究的重要基地和智库。

李亚平代表苏州市委、市政府对长三角人居环境碳中和发展研究院的成立表示衷心的祝贺。他指出苏州市与苏州科技大学联合成立人居环境碳中和研究院,将为我市人居环境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平台,更将成为我市达成“双碳”目标的重要智库平台。

仪式上,吴晓东和姜朋明代表双方签署了《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科技大学联合成立“长三角人居环境碳中和发展研究院”战略合作协议》,李亚平和张庆奎共同为“长三角人居环境碳中和发展研究院”揭牌。吴晓东为杨新海教授颁发研究院院长聘书,姜朋明为刘加平院士颁发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书。杨新海与南京大学碳中和与国土空间优化重点实验室主任黄贤金共同签署《长三角人居环境碳中和发展研究院、碳中和与国土空间优化重点实验室友好合作框架协议》。

与会领导为到场的学术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刘加平院士代表学术委员会致辞。他建议研究院应协助政府实现苏州市乃至长三角建筑领域的碳中和顶层设计,掌握相关实际能耗和碳排放情况尽快建立地区性建筑“碳达峰、碳中和”的实践示范区。

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双碳目标,抢抓“十四五”战略转型发展机遇,紧密结合长三角和苏州市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需求,借力高校平台资源优势,加强政产学研合作,推进长三角人居环境生态绿色发展,我校与苏州市人民政府联合成立“长三角人居环境碳中和发展研究院”。研究院将立足长三角地区和苏州市的实际需求,围绕人居环境碳中和,建设人居环境碳中和战略发展研究中心、城乡环境生态绿色发展研究中心、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碳中和研究中心、生态景观碳中和技术研究中心的四个研究中心和一个长三角人居环境碳中和智慧集成平台,形成“四中心,一平台”的机构框架。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园林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科研单位负责人,相关高校代表,新闻媒体代表,以及苏州科技大学相关学院负责人、师生代表等参加了签约与揭牌仪式。

在签约与揭牌仪式之前,举行了碳中和专题学术报告会,由我校杨新海教授主持,长江学者、南京大学碳中和与国土空间优化重点实验室主任黄贤金教授作了题为《碳中和与国土空间治理创新》的学术报告。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副理事长、北京交通大学碳中和科技与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王元丰教授作了题为《碳中和与第五次工业革命》的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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