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宣通〔2026〕5号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6〕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参加第八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5月11日至17日
二、活动主题
法润青春筑梦远航——以法治之力护航健康成长
三、宣传重点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突出校园安全、网络文明,深入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关依法上网、文明上网、个人信息保护等条款,广泛宣传普及大学生在家庭、学校、社会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增强大学生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防范违法犯罪意识。
四、活动安排
1.开展自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https://flk.npc.gov.cn/detail?id=ff808181796a636a0179822a19640c92&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https://flk.npc.gov.cn/detail?id=ff80818197af9ccc0197b159c38a0408&fileId)、《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https://flk.npc.gov.cn/detail?id=021e7d7684474107b8f3febbb1c4f8b5&fileId)等法律的电子文本。各学院可指导学生通过上述网址链接开展自主学习,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学生党员还应当积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见附件)。
2.组织集体学习。各学院可结合实际,选择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或支部党员大会、举办法治讲座、组织模拟法庭、观看法治影视作品等方式,举办集体学习活动不少于1场,教育引导学生提升法治素养,自觉遵纪守法。
3.深化法治宣讲。有条件的学院,可依托“朋辈党课宣讲团”“青马宣讲团”“红儒宣讲团”“佪音青年学习社”等大学生宣讲队伍,结合相关法律条文或案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有关校园安全、网络文明等法律法规知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育周活动组织工作,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有关活动顺利开展,在校园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2.注重活动实效。各学院要积极探索采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增强活动的思想性和吸引力。充分发挥官网、官微等传播作用,及时报道有关进展。
各学院的组织实施情况、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可形成文字材料(文中可插入图片),于5月20日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dwxcb@usts.edu.cn。学校将择优融入教育周活动总结上报材料。联系人:王伟,电话:69379052。
党委宣传部、法制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