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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宣传阵地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表时间:2024/03/21 15:24:55  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徐燕华

宣通〔2024〕2号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宣传阵地建设与管理,规范宣传秩序,优化育人环境,扎实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对全校宣传阵地进行自查、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查:4月3日前

抽查:4月22日前

二、检查范围和具体内容

(一)线上宣传阵地(本单位网站及所属新媒体平台)

1.本单位网站内容呈现与发布情况:

(1)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与《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网新闻发布内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新闻信息来源所在单位负责制”的规定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是否健全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做好内容审核发布工作,确保图文质量;是否明确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新闻宣传工作、明确至少一名教工通讯员;

(3)网站内容合规性检查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4)是否做好网站维护工作,有专人维护网站,网站栏目信息是否及时更新和定期归档,是否存在失效或黑链等情况。

2.新媒体平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等):

(1)梳理排查本单位所属新媒体平台情况;

(2)是否严格执行学校《苏州科技大学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按照“谁建设、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新媒体实行分级归口管理,是否存在应报备无报备情况;

(3)对本单位师生员工以个人名义建立的用于工作交流的新媒体平台(微信群、QQ群等),是否实行创建人负责制,纳入本单位管理,做到监管到位;

(4)是否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内容监管、互动留言管理等,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发布内容,及时删除不良评论;

(5)是否存在长期不更新的新媒体账号(对6个月以上无更新或使用频率过低的“僵尸号”“僵尸群”,应及时注销);

(6)是否存在师生自行注册含有学校标识或易被公众误认为是学校官方账号的新媒体账号。

(二)线下宣传阵地(本单位所属宣传栏、橱窗、电子屏、横幅、海报、宣传桁架等)

1.梳理本单位所属辖区内的宣传栏、橱窗、电子屏、横幅、海报、宣传桁架等设置情况;

2.是否建立日常维护管理机制,落实专人负责;

3.是否存在宣传栏、橱窗内容陈旧过时等情况;是否存在宣传内容有误、表述不准确等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宣传桁架、悬挂横幅、海报或过期未及时拆卸等情况。

(三)内部刊物情况

1.本单位是否创办内部刊物;

2.刊物是否遵守国家新闻出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否建立健全刊物内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内容质量;

3.是否有规范的刊名,是否明确主管主办、办刊宗旨、刊期、主编、印数、发行范围等事项;

4.是否擅自改变业务范围,有偿征订发行,从事广告经营业务;是否将校内刊物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与校外单位以“协办”等形式进行编印和发送。

(四)学术讲座情况

本单位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阵地的管理,应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审批管理;其中,举办哲社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须通过学校OA系统填报审批表。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好自查工作,做到逐一检查,不留死角。

2.在自查的基础上,发现问题立刻整改,删除或纠正错误信息内容,完善审核机制,对长期闲置的线上线下宣传阵地进行撤除,做到“非必要不保留”。

3.根据排查情况,填写附件1至附件5。纸质版盖章后请于4月3日下午四点前交至党委宣传部4207办公室,联系人:崔炜,联系电话:69379051。电子版发至:dwxcb@usts.edu.cn邮箱。

 附件1:苏州科技大学二级单位网站自查表.xls 

 附件2:苏州科技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自查表.xls

 附件3:苏州科技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汇总表.xls

 附件4:苏州科技大学线下宣传阵地自查表.xls 

 附件5:苏州科技大学二级单位内部刊物自查表.xls

党委宣传部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