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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园公共区域桁架喷绘品宣传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1/16 18:17:28  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崔炜

宣通〔2023〕16号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阵地管理,营造健康文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现将校园公共区域桁架喷绘品宣传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苏州科技大学校园横(条)幅、海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校园公共区域桁架喷绘等宣传物品的设置与摆放,需严格执行OA系统登记审批制度。

二、校园公共区域摆放桁架喷绘品主要用于宣传学校和学院、部门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

三、学校统一规划桁架喷绘品位置石湖校区设置北大门南侧、图书馆东侧、体育馆北侧等点位;江枫校区设置北大门南侧、食堂南侧等点位。为确保宣传效果,每项活动只限摆放一块,尺寸在长6米、宽3米内,摆放时间不超过3天。

四、活动校内主办(承办)单位须提前三天OA系统提出申请,由党委宣传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须在OA系统同时报党委保卫部备案,方可设置、摆放。活动结束后,设置单位应及时拆除,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五、未经审批的桁架喷绘等宣传品一律不得设置、摆放。违规设置的宣传品,将由党委保卫部责成相关单位拆除。

六、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教工之家、图书馆食堂体育场馆场所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管理。


党委宣传部 党委保卫

2023年1116